章某在滦平县一小区负责铺设石材工作,便将100平方米、价值三万余元的石材放在了14号楼边的空地上,用苫布遮盖,以为不会有人偷,夜间也没留人看守。可2013年8月20日发现,这些石材不见了,章某于是向警方报了案。警方通过调取小区内的监控,未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向外运送石材,办案民警围绕小区内部人员展开侦查。
“两抢一盗”百日攻坚行动开始后,该案被列为市督案件,县局抽调精干警力加大对该案的侦破力度。专案组民警通过几天的走访排查,发现家住小区9号楼一住户的小院内铺有此类石材,经与被害人核实,这种石材没有在住户院内铺设过。专案组民警于11月8日将住户李某传唤至该局进行讯问,李某对自已利用三个晚上盗窃石材铺设自家小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