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矿区的采矿权是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在2010年12月21日公开招投标挂牌出让的,当时有三家公司参加竞投,最后由蕉岭县蕉城镇石灰石石场以最高价人民币1000万元竞得该矿区的开采权。
中标者在2011年1月20日与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期限6年的《陆丰市采矿权挂牌出让合同》,确定了投资方对该矿区享有开发开采石矿的权利。根据合同的要求,投资方开展了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场开矿的一切条件早已具备。但是,陆丰市政府至今没有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移交矿区及指导投资方的工作,导致投资方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投资方为了进场采矿,不断到陆丰各个相关部门寻求解决问题,但至今无果。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向陆丰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南塘四池村油甘柯山石场采矿权转移矿区的请示》,称由于该山地已给陆丰市南峰投资有限公司租赁,该局与南塘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成。现竞得方要求给予变更矿区为南塘镇环林村五峰山花岗岩矿区,该局并提出了相关建议。陆丰市政府办公室为此“建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文件呈批表上签字同意政府办意见,但此后再无下文。
该山地竞标前,南塘镇四池村委会报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的《关于要求办理开采花岗岩许可证手续的报告》中称,“我村是位于五峰山脚油甘柯山有大量建筑用的花岗岩,陆丰核电公司也曾经多次考察,并取样化验、结果达到核电用石标准,该山地四至范围内无异议”。为什么中标方缴款后突然节外生枝?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中标者退提出“变更矿区”的要求也被陆丰市政府束之高阁!
原来,这所有的“不顺”只是表面现象,真实的原因是背后有人张口要钱!
陆丰市有关部门领导称,中标者需要再支付450万元人民币作为协调经费,用于解决原来南峰投资有限公司的问题,才可以解决中标者进场的问题。一语道破真惊人!办一个小小的山石开采场,竟标采矿权已付1000万元,现在还要额外支付450万协调经费,这是从哪条款项说起?中标者还未得到采矿区,现已陷入了无底的沼泽地。
合同要求的是中标者跟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根本没有约定中标者需要跟第三方协调。既然有存在着第三方在该矿区范围内的租赁使用权,陆丰市政府在未协调理顺之前,就挂牌出让,这样做是在“写空头支票”,是在玩离婚就再嫁人的把戏。

该矿区采矿权是中标者在陆丰政府公开设置挂牌拍卖时,与三家参加竞投者举牌竞争,蕉岭县蕉城镇石灰石石场数位股东想方设法好不容易筹资参与竞投,最终以1000万元的最高有效举牌报价竞得,时过三年竟然没有一分钱回报。陆丰政府、陆丰国土局真能搞经济开发!确是“空头支票拍卖矿,指着飞雁吆卖鹅!”
陆丰政府大力“招商引资”,但招商只是开始,养商、扶商、强商才是政府真正的职能所在。招商引资目前衍生出来的种种问题,各级政府必须正确处理,给投资方和百姓一个公平合理的交代,才能真正造福一方而不是留下种种社会隐患。